谭剑 陈澎
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是造成火炬村财务混乱、巨额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。类似的情况在其它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。加速推进村民自治,搞好村级班子建设,已是整个农村基层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。 90年代以来,长沙市芙蓉区火炬村被列入长沙市城区发展规划,村里的土地一下子“热”了起来。从1993年至今,村里先后卖地328亩,共收入4680万元,加上企业上交及其他收入,村集体总收入为5280万元。 然而,火炬村卖地所得的收入,除一部分用于兴办企业外,其他大部分都流入了一个看不见的“黑洞”。火炬村清帐小组认为,造成该村巨额公款流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:首先是土地转让“名堂”多。清账小组组长谭绍林告诉记者,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计,征地过程中也有100多万元被个人侵吞。在与湖南省邮电局的土地买卖中,原村支书杨桂云收了中介人甘建明的40万元抵押金后,既没有存入银行,又没有交给出纳,但其后火炬村又从村财务中拨出40万元退给甘建明。1996年11月,省邮电局付给火炬村的让地费35.2万元又以同样的方式进了甘建明的账户。 翻开火炬村的账本,5年时间内,村干部用于请客送礼及吃喝玩乐的公款达190多万元。1998年1至3月,火炬村用于招待的费用竟达13.74万元。4月,村财务又一次性付出”钓鱼款”1.7万元。村里距乡政府不过4公里,可干部们去乡政府办事却入住到省委的宾馆里去。1997年3月,村干部们还报了30张歌厅包厢票。 据了解,火炬村5年来凭白条报销的金额不下2000万元,其中乱付多给的有1100多万元,并大多冠以”购买办公用具、农田水利、村部建设”等“帽子”。清账小组的甘秀球苦笑着告诉记者:”报过的发票,改个名字或复印一次竟然还能报,你说怪不怪!” 一个4800人的城郊村,5年之内竟有3000多万元巨款流失。最近,火炬村村民联名上书,强烈要求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,还老百姓一个公道。 (《半月谈》1999年第1期谭剑 陈澎文)